证券律师在(IPO)过程中的服务范围
1、评估拟上市公司国内上市、国外上市的可能性;
2、为拟上市的公司挑选拟上市的国家和证券交易所;
3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上市方案》;
4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发起人协议》;
5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公司章程》;
6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招股说明书》;
7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新股招股说明书》;
8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认股书》;
9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;
10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;
11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高管人员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;
12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对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人员进行辅导期培训;
13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;
14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
所签订的《委托财务审计协议》;
15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——保荐人;
16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——保荐
人签订《承销协议》;
17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代收股款的银行;
18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代收股款的银行签订《代收股款
协议》;
19、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对拟上市公司进行独立、客观、
公正的资信调查;
20、为拟上市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