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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律师在(IPO)过程中的服务范围

1、评估拟上市公司国内上市、国外上市的可能性; 2、为拟上市的公司挑选拟上市的国家和证券交易所; 3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上市方案》; 4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发起人协议》; 5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公司章程》; 6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招股说明书》; 7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新股招股说明书》; 8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《认股书》; 9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; 10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; 11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高管人员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; 12、协助拟上市公司对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人员进行辅导期培训; 13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; 14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签订的《委托财务审计协议》; 15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——保荐人; 16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——保荐 人签订《承销协议》; 17、协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代收股款的银行; 18、协助拟上市公司起草、修改拟与代收股款的银行签订《代收股款 协议》; 19、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对拟上市公司进行独立、客观、 公正的资信调查; 20、为拟上市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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